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程浆液循环泵,包括浆液循环泵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辅助设备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较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卖方保证提供符合协议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未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在差异表中说明。 1.4 卖方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 1.5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应设计上给以修改,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6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较新中国国家标准或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卖方及时书面通知买方进行解决。 1.7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使用中文。若有英文、中文或其他文字时,卖方免费提供对应中文翻译。中文版本的资料在技术规范书内界定。对于英文之外其他文字资料,则卖方必需免费提供中文翻译。 1.8 设备采用的**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的一切责任。